關于對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
為認真貫徹落實省防范境外疫情輸入工作要求,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輸入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引導和動員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群防群控,經(jīng)研究,決定對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實行有獎舉報。
一、舉報對象
(一)在轄區(qū)范圍內(nèi)發(fā)現(xiàn)的非法入境人員、近14天內(nèi)國(境)外入返楚雄州未向當?shù)厣鐓^(qū)(村委會)報告且未嚴格執(zhí)行隔離觀察措施的人員;
(二)瞞報境外旅居史、病史、密切接觸史的人員;
(三)境外入返楚雄州應集中隔離而故意逃脫集中隔離的人員;
(四)其他重大隱患情形。
二、舉報內(nèi)容
包括境外入返人員姓名、住址、入返前所在地或停留國家(地區(qū))、入境時間、入境口岸(通道、便道)等信息。
三、舉報方式
知情者發(fā)現(xiàn)以上行為的,請及時撥打有關縣市指揮部舉報電話:
楚雄市:0878-3213989
雙柏縣:0878-7722428
牟定縣:0878-5215906
南華縣:0878-7226429
姚安縣:0878-5717197
大姚縣:0878-6222341
永仁縣:0878-6044204
元謀縣:0878-6081275
武定縣:0878-15887771502
祿豐縣:0878-4122022
四、舉報獎勵
對提供非法入境人員、近14天內(nèi)國(境)外入返楚雄州且未嚴格執(zhí)行隔離觀察措施等人員信息的,經(jīng)查證屬實后,給予獎勵500元。屬公安機關或有關單位已經(jīng)掌握的入境人員線索,不納入舉報獎勵范圍;同一情形有多位舉報人的,獎勵首位有效舉報人。
五、舉報處理
對所有國(境)外入返楚雄州人員未如實申報相關信息,刻意隱瞞接觸史、旅居史,故意謊報瞞報病情或拒不執(zhí)行疫情防控措施,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嚴肅追究責任。
六、有關要求
(一)各縣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要結(jié)合實際加大宣傳力度,務必做到家喻戶曉,動員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監(jiān)督;
(二)相關單位在受理舉報過程中,對舉報人信息要嚴格保密,對泄漏舉報人信息的,依法嚴肅追究責任;
(三)舉報人舉報線索信息應當客觀真實,并對其舉報內(nèi)容的真實性負責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
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
2020年4月15日